其他细则
(1) 在任何理由及情况下团员若逾时而赶不上航机或巴士出发,本公司恕不负责及概不退还任何费用。
(2) 航机或巴士如因故障或塞车而延误出发时间,须將行程更改或取消节目,团员不得藉故反对及退出 ,如遇上天气恶劣、罢工或突发意外,引致行程延误,团员不得藉故要求赔偿或索回团费。
(3) 团员须自行负责有效之旅游证件(护照) 及签证,在任何情况下或即使团员持有效之旅游证件及入境签证,如在入境时为当地移民局 ( 海关 ) 拒绝入境,概与本公司无涉,一切损失团员自行负责,团费例不退还。
(4) 团友在任何情况或私人理由下,要求自行出发,个別返回或中途离团,本公司定当协助安排。惟本公司將不负责一切由於交通或任何事上之延误而导致未能赶上预先安排的行程或住宿上间接或直接之费用损失。
(5) 游览章程属文字参考性质,游览程序及住宿地点等问题,本公司乃视乎实际情况作出適当的安排及调改,更不排除景点休假及当地节日关闭而取消节目的可能性,团友理应接受,不得异议。
(6) 单人报名者,须另加单人房附加费(先缴 ),或要求本公司代为安排与另一团友同房,若在无法安排情况下,报名者不得藉故退出。
(7) 团员如在旅途中退出任何一项活动或膳食,均当自动放弃,费用概不发还。
(8) 任何团员若蓄意妨碍领队工作,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影响团体正常活动及利益时,领队得视具体情况或在大多数团员赞同下有权取消其隨团资格,命令该团员离团,其未完成部份旅程之余数,概不退还,其离团后一切行动,概与本公司无涉。
(9) 不排除在排版印刷上的错漏,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利。
责任问题
(1) 本公司所採用之各类观光交通工具及酒店,如飞机、轮船、火车或巴士等,其对旅客安全及行李遗失等问题,各机构均订有各种不同之条例,以对旅客负责。行李遗失,意外伤亡及財产损失等情形,当根据各机构所订立之条例作为解决的依据,概与本公司无涉。
(2) 若遇特殊情况,如天气恶劣、罢工、颱风影响、证件遗失、酒店突告客满、原定班机取消或延误、政变或任何非人力可控制的突发事故,而必须將行程、住宿或交通工具更改或取消任何一项旅游节目,本公司得依照当时情况全权处理,在此情况下团员不得藉故反对及要求赔偿,事件所引致之损失或增加费用,团员需自行负责。
(3) 凡参团者,需遵守各国法纪,严禁携带私货营利及违禁物品。进出境准例,是根据个別国家所订立,如因个人理由而被某国拒绝入境,其责任与本公司无涉,余下之旅程將不获退还款项,及因而所需之额外费用如交通、住宿需由其个人负责,与本公司无关。
(4) 在任何情况及任何地点下失窃,引致遗失金钱及物品,本公司、司机、领队及导游均不负任何责任,任何財物及証件等团员理应並有责任自行保管。